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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证违章作业致人死亡 挖掘机司机获刑

 作者:小涛编辑 发布于:2014-01-07 点击量:17309

在没有办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证和施工现场不具备夜间作业条件的“双无”情况下,张某驾驶挖掘机通宵作业,在倒车时将他人碾压致死。今日,记者从巫山县法院获悉,张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今年3月16日,李某、夏某等人在巫山县庙宇镇某村建设养鸡场,租用张某、范某等人的挖掘机为养鸡场平整场地。当天上午,张某、范某等三人驾驶挖掘机进入场地作业,张某与另一男子轮班,范某负责现场监督。另外,养鸡场老板夏某还让杨某在施工现场为张某指山界。当天晚上,张某接班后连续作业至日凌晨5点多,在倒车时将在西北角空地上打盹的杨某碾压致死。据了解,张某没有办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证,且施工现场也不具备夜间作业的条件。

事故发生第二天,张某等人与死者杨某的亲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向杨某亲属支付了30万元。

巫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法院遂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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